
其实就是用了别人的东西未告知别人,这样的事情很危险,因为小时候大人都会教育我们,这就是所谓的偷。
放到了Dior的设计师John Galliano身上,似乎就显得有点让人意外。因为他的设计向来都是卖好又卖座,怎么需要这么明显地抄袭人家的东西。再者,因为原本一个从别人那儿借来的形式或创意,只要汲取人家的想法就可以了,何必弄得那么“逼真”呢。弄得越像就越有剽窃的嫌疑。事情如果放在中国,也许很多人只能干生气,知识产权就是个狗屎。你还能把狗屎给吃了不成。
但是,这次John Galliano要赔200,000欧元给摄影师William Klein。Klein这组最近在蓬皮杜展出的作品,最标志性的就是他用彩色笔在大幅的contact sheet上框出来的线条。
法国法院提出“painted contacts”是Klein的标志性特征,而Galliano用了人家的想法,却没有得到授权。有趣的是,这20万欧元中有15万欧元是用来赔偿侵权的部分,而5万欧元是用来赔偿因为再创造时的低劣质量而对Klein作品的不良影响。
Klein告诉《世界报》,他最早知道其作品被剽窃,是因为一位朋友问他为什么授权一个广告使用他的照片。他说这是一种“劣质的剽窃”(gross plagiary),表示自己被侮辱而且心情狂怒(insulted and furious)。
Galliano这次的剽窃是用在了自己的品牌John Galliano(同样是由LVMH控股)上,在英国的Vogue杂志上刊登了部分的广告作品。一一比对的话,形式感几乎一样,那些横线斜线尽量要贴近人家Klein的作品。想想这20万欧元也是花的很不容易。当然,Galliano正在努力降低赔款的额度,很明显,他自己已经默认了自己的剽窃行为。
在时尚界里,剽窃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。Klein说他对这个广告系列尤其不满的是因为Christian Dior那么不计代价地保护品牌在设计上的知识产权,而作为Christian Dior设计师的John Galliano,竟然会这么明目张胆地剽窃自己的作品。


以上分别是William Klein的作品 和John Galliano的广告。
3 条评论
horse
五月 3rd, 2007 at 10:06 pm
1写得真好,我要做你的fans.
爱GALLIANO
八月 14th, 2007 at 8:54 pm
2我想他是无心之过吧!我依旧爱他!
yan
八月 14th, 2007 at 8:57 pm
3我刚出道的时候喜欢他,后来就不喜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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